液化气罐充装和使用有什么安全监管要求?
发布时间:2026-07-10    浏览次数:9

1.按照《气瓶安全技术规程》(TSG 23-2021)8.2使用单含义 有关规定,液化石油气瓶的使用单位是气瓶的充装单位,对充装的安全监管主要有以下要求:(1)充装单位应当取得相应设备品种和充装介质类型的气瓶充装许可证,未经许可不得从事经营性充装行为。(2)充装的液化石油气气瓶,应该为办理使用登记自有产权气瓶,并在检验有效期内,液化石油气瓶检验周期一般为4年。

2.终端用户使用的是燃气,是气体用户,不是气瓶用户,由燃气行业主管部门(一般为城管或住建)按照《河北省燃气管理条例》进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