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公开征集特种设备专家库成员的通知
来源: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加强全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根据《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专家库制度的通知》(冀市监函〔2026〕20 号)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河北省特种设备专家库成员。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行政监管类专家。主要面向各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正在或曾经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熟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业务的人员。
(二)专业技术类专家。主要面向特种设备生产(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或使用单位、检验检测机构以及行业组织、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等,熟悉某类特种设备专业技术知识的专业人才。
二、征集时间
截止时间:2026年3月31日。
三、主要职责
为全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提供技术和政策支持,提出专业建议和意见等。具体包括:
(一)受邀参加特种设备专项监督检查、证后监督检查、双盲抽查等工作。
(二)受邀参加本省范围内发生的特种设备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
(三)受邀参加调查研究,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决策、规划论证、政策制订提供咨询服务。
(四)受邀参加特种设备教育培训授课工作及特种设备科研项目、评价报告、成果论证、项目审查、技术鉴定等活动。
四、申报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备过硬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政治信仰。
(二)职业道德良好。秉持良好的职业道德操守,坚持原则、廉洁自律、客观公正,无不良信用记录,展现高尚的职业风范。
(三)专业能力突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应持有A类监察人员证,或持有B类监察人员证且从事安全监察工作3年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具有中级职称、技师职业资格且从事特种设备工作满5年,拥有扎实的专业知识体系、较高的业务工作水平。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比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技能竞赛的获奖人员的职称、专业条件适度放宽。
(四)身体条件适宜。身体健康状况良好,在时间和精力上能够充分保障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五)限制入选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在从事相关业务活动中有不良记录,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违纪受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刑事立案调查的。
五、征集程序
(一)各部门、单位、机构、组织以及个人均可根据申报条件要求推荐专家或报名入库。各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应通知辖区有关单位或个人,鼓励其积极申报。
(二)入库专家及推荐单位须严格按照要求填写《专家推荐(自荐)申请表》(见附件),并附身份证、学历证书、监察员证(或职称证书)等材料。申报信息应完整、真实、准确,不得遗漏、编造或故意隐瞒。
(三)2026年3月31日前将电子版申报材料(包括PDF格式和Word格式)发送至电子邮箱:hbtsjyx@163.com。
(四)省局特种设备局根据征集情况,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择优遴选入库专家,并在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孟显哲 胡 倩
联系电话:0311-67565128 0311-67568450
附件:专家推荐(自荐)申请表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2月3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